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2016年第24号公告,对“黑名单”的公布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税务部门大力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有效震慑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一季度,税务总局新公布税收违法案件795件。其中偷税案件245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502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26号)将“黑名单”标准明确如下:
为偷税案件与逃避缴纳税款案件的当事人一次弥补过错的机会,在案件公布前,当事人已经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不向社会公布该案件信息。
想查询企业税收黑名单的情况,可以登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通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到青岛国税公布的“黑名单”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