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质监局获悉,青岛市将从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标签要素、食品命名等进行严格限制。
青岛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潘青介绍说,新标准明确了食品营养成分的标示方法及转基因食品的标示要求。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中不得标示对某种疾病有预防、缓解、治疗或治愈作用类似用语。同时,新标准还对食品的命名也进行了严格限制,如规定:当使用新创名称、音译名称等文字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等。
据了解,为促使该市企业积极做好新旧标准的转换,截至目前,青岛市质监局已经举办了三期培训班。从10月1日开始,质监部门将组织开展食品企业的食品标签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