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并不是说业主只要不收房,就无法完成交付,就不用交物业费,如果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业主交房,业主因自身原因怠于收房的话,应自开发商通知收房的次月起,由业主交纳物业费。此种情况下,房屋未交付并不构成拒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若是因物业公司或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收房,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业主要求修复后交付,修复期间的物业费业主不需承担,由开发商承担。
开发商统一交房时物业服务费用一般情况物业费是不会多收的,但是零星交房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时候会要求业主从交房当月开始支付物业费,业主交房时可以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