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部署,我省进一步降低工商业用户电价标准,同时扩大系统备用费减免范围。据市供电企业提供数据测算,此次电价政策调整后,预计将为全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企业全年降低电费约4亿元。
按照省物价局发布的通知要求,对执行政府定价用户,单一制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9元,两部制电价降低0.0034元;参加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用户,单一制输配电价降低0.0218元,两部制输配电价降低0.0062元。
此外,分布式天然气发电、沼气发电、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也纳入系统备用费减免范围,降低新能源企业负担。
新政策自5月1日起执行,已收取5月份电费的用户,由国网电力公司按照5月份实际抄见天数折算差额电费进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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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