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份青岛国税申报小日历
2017年12月份青岛地税申报小日历
小规模纳税人抄税方法: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登录过程中,系统会提示清卡成功。
一般纳税人抄税方法:
请您在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进行纳税申报后需再次登陆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友情提示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11号)规定:
“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6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因税务机关年终结算,纳税人合理安排好办税事项,适当提前办理业务。